国际刑事法庭新设“侵略罪”,是在针对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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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庭决定设立“侵略罪”,对侵略别国的国家或国家领导人,部长,军人等追究刑事责任。国际刑事法庭123个成员国12月15日在纽约举行的国际刑事法庭大会上,投票通过了这个文件。

此前,国际刑事法庭追究罪责范围涵盖“大屠杀罪”,“战争罪”,“反人类罪”,不包含“侵略罪”。以后,不论是否为国际刑事法庭成员,凡对国际刑事法庭成员国构成主权侵略的,均可受国际刑事法庭追究和判罪。中美俄目前都不是国际刑事法庭的成员。

国际刑事法庭对设立侵略罪已讨论多年,因涉及一国对另一国的侵犯,所以非常棘手。据报道说,棘手之处在于需要确定一国对另一国主权的侵犯,并需在涉事国家领导人中,找出责任者。

2010年的坎帕拉会议已对侵略罪的概念做出更好地界定,但当时有89个国家拒绝签署这个法案。

7年之后的现在,123个成员国虽然达成共识,但对该法案不都十分热切。各国已自己的方式来解读这个法律措施,且有些国家似乎希望能够多样化个案操作。

据司法专家强调,国际刑事法庭增加侵略罪,意在威慑企图侵略别国的国家及责任者。为国际刑事法庭工作的比利时律师让路易-吉利森(Jean-Louis Gilissen)向法广表示, 他相信,有了这个法律措施,各国领导人在武力侵略别国之前,会多考虑两边或三遍。

最近几年,在非洲,在东欧,在中东,多个国家,不一定是国际刑事法庭成员,都看到外国军队进入他们的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