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废除网络中立原则,美国人彻底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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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剧的时候遇到卡顿,一般都怪“网不好”,但假如你的网络提供商正好和追剧的网站有竞争关系,原因就未必那么单纯了。这听起来也许有些阴谋论,但确实在美国引起过一场商业纠纷,美国政府一度通过“网络中立原则”(Net Neutrality)对此类现象加以监管,保证网络提供商公平对待所有互联网媒体平台。

然而,12月14日下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简称FCC)以3:2的投票结果,正式将奥巴马时代确立的“网络中立原则”废除。这一决定自今年上半年开始酝酿,遭到多家互联网媒体的公开抗议,其中既包括流媒体平台网飞(Netflix),也包括《花花公子》与全球最大色情网站Pornhub。随着12月14日FCC决定出台,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努力基本宣告失败。到底什么是“网络中立原则”,废除它会对美国网络用户产生怎样的影响?在特朗普时代,废除“网络中立原则”对美国的互联网娱乐产业是福是祸?


部分声援网络中立原则的网站与互联网企业来源:www.battleforthenet.com​

什么是“网络中立原则”?

“网络中立原则”是2003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媒体法律学教授吴修铭(Tim Wu)提出,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简称ISP)必须同等对待来自各方的所有内容。2014年奥巴马政府为FCC建议的网络中立五大原则是:禁止运营商封锁网站、禁止减慢加载速度、禁止为加速额外付费、必须增强服务数据透明度和监管无宽带的无线网络。FCC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政策,可以直接对运营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


吴修铭来源:Flickr CC by 2.0

FCC由美国政府于1934年通过的《1934年通讯法案》授权建立,旨在对美国国内所有通讯手段进行监管。这一法案将当时市场上的不同通讯服务区分为私有运营商与“公共承运人”(common carrier),后者主要针对电话和电报等为“公众的利益和需求”服务的通讯行业。《法案》要求“公共承运人”为所有用户提供无差别的服务,例如电话公司不能因为电话内容可能损害公司利益而掐断电话线。

由于美国的宽带最早是由电话公司铺设的,“公共承运人”的规定被默认延伸到了今天的互联网服务。但因为30年代的法案没有预见互联网的发明、并对互联网服务作出明确规范,互联网运营商仍被置于灰色地带。当FCC开始对互联网运营商进行监管时,各家运营商以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为由拒绝承认FCC的管辖权,并提出诉讼。


FCC成立于20世纪30年代来源:维基百科

美国第四大网络运营商Verizon曾于2011年向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对FCC提起诉讼,声称FCC对互联网运营商的监管超出了法律赋予的权力,并在一审败诉后上诉。2014年华盛顿特区上诉法庭作出判决,肯定了Verizon的主张,承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FCC没有权力要求运营商执行网络中立原则。但法庭认可公开互联网的原则,明确向FCC指出,可以通过将互联网的属性从“信息服务”变更为“公共承运人”,由此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据此,FCC于2015年2月,以3:2的投票结果,将互联网宽带归类为公共承运人,正式为网络中立原则赋予法律效力。

除了法律上确实存在的漏洞之外,网络中立原则的提出也离不开政党政治的博弈。FCC由5名委员构成,每一任美国总统有权任命包括主席在内的三名委员,这意味着随着两党斗争形式的变化,FCC政策风向都可能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在奥巴马执政的2015年,网络中立原则曾在民主党与共和党之间引起争论,结果3名民主党委员和2名共和党委员以3:2的结果令网络中立原则成立。进入2017年,新总统特朗普执政后着手对FCC进行重新任命,由共和党出身的阿基特·帕伊(Ajit Pai)担任主席,他在就任后立即提出将推翻互联网中立原则。


阿基特·帕伊在官方发布的视频中宣传推翻网络中立原则的好处​

在12月14日当天投票前的演讲中,帕伊主张,克林顿时期对互联网执行的无监管政策成功地刺激了美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美国国内宽带设施覆盖范围显著增加。在没有政府干预的自由环境下,互联网企业通过市场竞争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服务。而FCC在2015年通过的相关规定将会限制市场竞争,减少运营商投资的动力,伤害创新。3:2的投票结果再次出现,却带来了与3年前完全相反的结果。

渠道运营商的“纸牌屋”

随着网络中立性规则废除,受到最直接冲击的是网上流媒体平台。加拿大网络政策研究机构Sandvine于2016年3月发布的研究显示,美国网络流量使用量前三名的公司分别是网飞(Netflix)、YouTube和亚马逊视频。取消网络中立原则有可能让网络运营商直接掌握了用户的浏览体验,控制住流媒体的命门。

这一担忧并非危言耸听。从网络中立原则尚未确立的2012年开始,就陆续有第三方机构发布报告,称互联网运营商随意控制和减慢一些网站的加载速度,这对于依靠视频清晰度和加载速度的流媒体可能造成致命的打击。

以网飞与美国最大的网络运营商Comcast为例,使用Comcast网络的网飞用户在2014年以前曾普遍遭遇了视频加载缓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观看体验。在加载速度最慢的2013年12月,网飞用户在Comcast提供的网络上甚至无法观看正常的720p视频,只能选择相当于家用录像带(VHS)的清晰度。


​Comcast商标

2014年,网飞曾与Comcast进行谈判,并在当年年初同意为提高网速额外支付费用。这一初步协议达成之后,网飞在Comcast上的加载速度陡增65%。虽然在2015年,这一谈判最终因网络中立原则的出台无疾而终,但网飞的额外成本还是转嫁到了用户身上:在2014年5月初步协议达成后不久,网飞宣布将用户月费从7.99美元提高到了9.99美元。


2013-14年网飞加载速度变化来源:Quartz​

网飞的服软并不只是互联网行业上游对下游的胜利。2007年,美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NBC联合迪士尼等三家公司成立了流媒体平台Hulu与网飞抗衡。这看似增强了市场竞争,但随着Comcast在2009年从通用电气(GE)手中购买NBC的多数股份,Hulu掌握了一个令网飞难以望其项背的潜在优势:如果新东家Comcast可以为Hulu提供更高的加载速度,Hulu就能凭流通渠道而非自身品质吸引用户,乃至驱使用户抛弃网飞。随着网络中立原则成为历史,网络运营商将有可能通过这种方式制造不公平竞争,反而成为互联网娱乐业的规则制定者。

媒体行业跑步进入垄断时代?

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的通信与互联网运营商一直遵循着一种充满垄断色彩的商业模式。这是因为互联网服务需要大量基础建设投资,大大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即使财力雄厚如Google,也选择了开发自己的无线网络而不是自行建设网络。

根据美国的反垄断法律,只要运营商没有在大范围内掌握超过70%的市场份额,就不会受到制裁。因此,美国几大运营商在国内分划地盘,即便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群雄并立的局面,但在各自的区块内却都能实现垄断经营,令用户缺乏实际的选择。


假设Comcast收购时代华纳有线后的美国互联网运营市场​

雪上加霜的是,几大巨头不断寻求并购,市场控制进一步加强。2014年2月,Comcast试图收购美国第三大互联网运营商时代华纳有线(Time Warner Cable),但最终由于司法部的介入而宣告失败。


Comcast与时代华纳有线​

运营商从行业上游向下游进军的战略不独Comcast一家所有。2016年,美国最大的移动通讯运营商、第二大网络宽带运营商AT&T宣布计划收购时代华纳有线的母公司、世界第三大娱乐公司时代华纳,其旗下拥有诸如HBO、CNN等影响力巨大的媒体。当年11月18日,美国司法部正式提出反垄断诉讼,意图阻止这一起交易。来自共和党的司法部反垄断负责人马坎·德拉西姆(Makan Delrahim)发布声明表示:“这起合并将会伤害美国消费者,带来更高昂的电视费用,并减少创新娱乐方式的出现。”


马坎· 德拉西姆​

早在渠道运营商进军媒体产业之前,媒体间的合并风潮已经持续了数十年。数据显示,在1983年,50家公司控制了90%的美国媒体,这一数字今天已经减少到6家。如今,媒体内容的巨头开始和渠道巨头合并,为自己赢得更强的掌控能力,同时盘踞行业的上下游。随着充分竞争消失,个体创作者和消费者处在彻底的弱势地位,或许在不远的未来, 3-4家集团将分割整个美国媒体市场,用户只能在有限的内容中挑挑拣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