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沉冤昭雪 残杀女留学生华裔男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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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曾对失联的施辰发出通缉令。(取材自FBI通缉档案)

涉嫌在19年前残杀27岁中国女留学生刘紫惠(Zihui Liu,以下均为音译)、曾被电视节目“美国头号通缉犯”(Americas Most Wanted)公开缉拿的中国留学生施辰(Chen Shi),经过15年逃亡,以及近五年的羁押等候审判,日前俯首认罪,被判处20年徒刑,其中15年缓刑。目前他已被转移到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拘留,等待遣返中国。

根据警方纪录,这个沉冤19年的悬案,发生在1996年10 月18日,当时就读阿拉巴马杰克森维尔州立大学(Jacksonville State University)的刘紫惠突然失踪,被目击者指证最后一个与刘紫惠见面的人,是当年22岁来自中国天津的留学生施辰,他虽被警方列为嫌疑人,但首次问话后,因证据不足释放,警方曾要求施辰回到警局测谎,没想到从此失去他的踪影。

刘紫惠姊姊在妹妹失踪后提到,原本就读罗彻斯特大学的妹妹,因为觉得位于小镇的杰克森维尔比较安全,才转学到杰克森维尔州大读电脑科系,没想到却遭毒手。刘紫惠的尸体,在失踪两月后的12月16日,被工人在一处排水沟发现,由于死亡多时,遗体已经腐烂,而全案大陪审团2005年在凶嫌施辰缺席下,指控他犯有绑架谋杀罪。

2006年联邦对施辰发出通缉令,之后电视节目“美国头号通缉犯”(Americas Most Wanted),也曾报导相关案情,并呼吁民众提供消息。2011年1月,逃亡近15年、现年39岁的施辰,在明尼苏达州的福太中餐馆(Fresh Wok)打黑工时,因故被警方逮捕,阿州卡尔鸿郡(Calhoun)执法当局,获知施辰被捕消息后,立即与明州警方联系,将他移送到阿州卡尔鸿郡监狱关押候审。

FBI指称,施辰在逃亡期间,陆续在纽约州、明尼苏达州、堪萨斯州等地,以假名在餐厅轮流打黑工维持生计。不过,他一直否认所有控罪。

阿州媒体报导,因距离血案发生已长达19年,搜证有相当困难度,经过施辰律师与法院多次协商,最后达成共识,法官判施辰20年徒刑,其中包括他已被监禁的4年又283天的羁押期,尚余15年多,则为假释缓刑期。由于施辰为中国公民,在他认罪后,已转送美国海关及移民执法局,近期内将遣返中国。


snoopydog 发表评论于
仔细读好像是,嫌犯并没有认罪。只有认罪才放你出境。所以达成这个协议。
warara 发表评论于
看標題以為是ABC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此人杀了人,只坐了5年不到的牢房, 快活死了。 余下的15年也免了。回中国继续混。
希望中国政府枪毙此人渣。
菊香书屋 发表评论于
回中国去教育机构办理留学和英文不惜把
TexasPeter 发表评论于
看来逃跑还是上策。逃跑十五年,也比在监牢呆十五年好呀。
初晨的阳光 发表评论于
逃亡15年,通缉/审判/羁押4年多,现在真心后悔了吧。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仅毁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遣送回国可以省去美国政府不少费用,毕竟凶嫌国籍不是美国。

希望受害人家属可以在国内起诉。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沉冤昭雪,是说被杀害的女生死的冤枉,现在凶手伏法。枫兄的中文老师,看来不如我小学没毕业的。
澳洲那个通俗的说是神经病,医学名词是精神病。在美的华人,不论出身,只要自食其力,都值得同胞尊敬扶持。当年当佣人的丁龙,曾创立过哥大东亚系,斯坦福的美国教授,也有蹬滑轮鞋去上班的。
goinggoinggone 发表评论于
"原本就读罗彻斯特大学的妹妹,因为觉得位于小镇的杰克森维尔比较安全,才转学到杰克森维尔州大读电脑科系"??? really?
fkkn 发表评论于
看长相就不是好人
渤海 发表评论于
澳洲出了楼下这么一个反复发月经贴的神经病。
潜水听歌 发表评论于
我关心的是,这货遣送回国后会怎么样?共党政府不会因为要气美国,放了他吧。因为按判决,他已经假释出狱了呀。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这货杀害的是一个美国白人女学生,又会怎样?还假释然后送回国?
这么大的祸害,就地宰了不是省事省机票吗?
liamsun 发表评论于
回国再判一次
美美安 发表评论于
啥叫沉冤昭雪?
woodyonge 发表评论于
这个年数怎么算的?
2006年联邦对施辰发出通缉令,之后电视节目“美国头号通缉犯”(Americas Most Wanted),也曾报导相关案情,并呼吁民众提供消息。2011年1月,逃亡近15年、
2011-2006=15年????
湖说 发表评论于
罗彻斯特大学的计算机科学是很不错的。19年前,在CS,有多少男生追着帮忙做作业。要是不去南方,就不会出事了。
LUN76 发表评论于
十五年时间东躲西藏,到处打黑工。怀疑这日子也不大好过。

记得看20/20里面说到,有个白人强奸犯,躲了十年时间,大部分是住在桥洞里。最后终于受不了了才去投案自首。
wsnyy 发表评论于
杀人偿命,应该是公理.
否则,狼人会越来越多.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乍一看还以为是前两天刚报道的那个哈佛年轻的华人教授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法官判施辰20年徒刑,其中包括他已被监禁的4年又283天的羁押期,尚余15年多,则为假释缓刑期。由于施辰为中国公民,在他认罪后,已转送美国海关及移民执法局,近期内将遣返中国。
。。。。。
这是说他几乎不用坐几天牢就可以假释出狱然后被遣返中国了吗?遣返中国后被害人家属还可以提起诉讼吗?否则杀个人只坐五年牢,掏珍禽蛋叛12年,这对死者及其亲属来说太不公平了。
八落 发表评论于
sayyousayme,谢谢你还关注常青一案.我是他们夫妇的好朋友.每每想起他们都很难过.
sayyousayme 发表评论于
2000年5月29日阿拉巴马州奥本大学留学生陈常青、吴仪夫妇在自己的公寓里双双被人用乱刀砍死,好像到今天还没有破案吧!

谁知道?谁能推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