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主播深夜救人反被讹 行车记录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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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电台主播曾在节目中多次播出过“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没想到自己也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10月31日22时30分,南宁市1074女主播姚钰经过凤岭南隧道时,发现一电动车车主受伤倒地,于是下车施救。没想到好心助人的她,却反被伤者诬陷为“肇事者”,幸而有行车记录仪还了她的清白。姚钰虽然觉得很委屈,但她还是表示以后路上再遇见他人危难,“该救还是要救”。

深夜救人反被诬陷

“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我惨了”

昨日17时,记者联系上当事人姚钰时,她虽然对10月31日晚上的“深夜惊魂”事件心有余悸,但首先想到的还是伤者的安危:“我当时主要是担心他二次受伤,因为隧道里光线暗、车速快,万一有车主不留神,很有可能直接从他身上开过,后果不堪设想。”

事发当天22时,姚钰下班开车回家。进入凤岭南隧道后,她发现有一辆电动车倒在路中央,一名男子倒在路旁,浑身是血,而现场地上有很多碎石和一些疑似车辆零件的东西。

当时隧道内车辆很多,车速非常快,很多车辆经过但无人停下,若不采取措施,地上的人极有可能被来往车辆二次伤害。“见此情况,我和前方的一辆车停了下来。当时我车上刚好有一位朋友是医生。我立即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医生朋友也对地上的人进行检查救护,另外一辆车上的两名男子下来维护交通。”姚钰说,倒地男子当时神志不清。经过简单包扎后,她和朋友便守护在旁边,等候警察和120到来。

昨日17时30分,记者联系上当时和姚钰一起停车施救的另一辆车的车主韦先生,他证实了事发情况:“我看到有人受伤倒地,就在前面靠边停车,另一辆车的女车主(指的是姚钰)在电动车后面停下,我们一起帮助倒在地上的人。”韦先生还说,当时电动车车主像是喝醉了,说不懂是谁撞的,他就让伤者拨打电话找了亲戚朋友过来。

因韦先生和朋友有事,便留下自己的电话和车牌号给姚钰后先行离开。“我担心万一电动车车主赖是她撞到的,我是目击者可以帮她作证。”韦先生说,没有想到的是,这事还真的发生了。

不惧再见他人危难

“该救还是要救吧,毕竟这只是小部分人”

救护车来到后,姚钰和朋友也准备离开,但受伤男子突然挣脱120的医生,趴到姚钰的车辆引擎盖前,一口咬定是她撞了他,并多次出言不逊,以攻击车窗、拍照、横卧车前等方式阻挠其开车。

“我当时很愤怒,很委屈,很害怕,整个人吓得浑身发抖,只好坐在车里不敢动。”姚钰说,无论她怎样解释都没有用。

随后,交警和电动车车主朋友来到现场,姚钰调出行车记录仪,证明自己仅仅是好心停车相救。该男子的朋友和交警一起看了录像。随后该男子才对姚钰改口称“你是好心人,会有好报的”。但自始至终都没有对她表示一点愧疚和感激之情。

次日凌晨3时,姚钰带着一身泥和血回到家,打开门就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我真的觉得特别委屈。如果我的车没有装行车记录仪,如果当时没有其他人,谁来证明救人者的清白?”

女主播深夜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也引发了网民的热议。

网友“秋天的太阳”说:“我不敢救人!没办法!很多时候真被赖,你有嘴说不清。”网友“manson”说:“再让此类事情继续下去,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将不复存在。”网友“芳努力矜持”说:“好人有时真的做不得,但如果是我,也会停下来。好心的主持人,祝你平安。”

有网民力挺救人女主播:“美女主播也不要伤心,好心有好报,能帮就帮,不是你的问题不要慌,义正词严。”“为姚钰点赞,并为她捏把汗,好心施救反被诬陷。被救的车手,你还好意思见人吗?”

“以后遇到路人需要施救,你还会出手相助吗?”遭遇了救人惊魂事件后,姚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表示:“该救还是要救吧,毕竟这(诬陷救人者)只是小部分人。”姚钰还说,当晚如果她不救伤者,不仅伤者有危险,后方的车辆也可能出事,但帮人的同时最好能保护好自己。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喝醉了驾摩托摔了个人事不省浑身是血躺在路边,好不容易醒了过来,马上趴在救他的人车上碰瓷。。。这人连医院都不必去了吧?脑袋这么灵光。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保险公司需要设立:被诬陷险
旁观客之一 发表评论于
用道德来代替法律为什么可悲? 一言以蔽之:防君子不防小人。

法律对于坏人的约束大,对于好人的约束小。
道德对于好人的约束大,对于坏人的约束小。
旁观客之一 发表评论于
中国犯罪成本太低,收益太高。要牺牲个人利益才不犯罪。我们可以用几个假设的数字推算一下:
诬告成功的机会是1/6。成功后获赔偿3万元。均值5千元。
诬告失败后被罚的机会是1/50。罚款300元。均值5元。
诬告的平均收益4995元。

以上数字是编出来用来说明这个道理的。真实的数字当然不一样,但是结论应该差不多。希望有人能够做深入调查,用真实数字来重复以上计算。

可能有人马上有两个问题:
1.如果真是这样,这种犯罪怎么会这么少?
2.大部分人有良心,怎么会用这样自私的计算来决定行为?

我们想一想可以知道,其实问题2就是问题1的答案。

在这件事上,中国目前的法律完全没有约束力,一切只是靠道德支撑。这其实是很可悲的状态。
刘三姐姐 发表评论于
八戒,这类新闻是西方反华势力制作的假新闻,目的是为了丑化中国人民。你也跟着瞎起哄,是何居心?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这种巫告行为当然不会构成重罪,不会关监狱,但必要的惩罚还是需要的,可以和被巫告者可能导致的惩罚对等处理。比如,如果被巫告者如果无法证明清白可能面临罚款或一万元的损失,那么巫告者就应该赔偿救人者一万元作为巫告的代价。如果被巫告者会导致名誉损失,那么巫告者就应该“享受”同样的名誉损失,比如实名登报指明自己在巫告。
祖国大好河山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学过医学专业的恐怕也知道,有人负伤不主张非专业人士搀扶甚至施救,就怕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但可以打报警电话,诬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代价恐怕不小。人的贪欲不论国籍都会有,但法律会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对于胡说八道的人也让他们知道什么是责任!
祖国大好河山 发表评论于
这都什么人哪,以后证实是被诬告的,诬告的人应该负法律责任吧,恐怕只靠道德约束已经不行了!
轻松轻松 发表评论于
还是那句话,中国把违法犯罪当道德处理才导致了道德底线。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中国必须立法惩罚巫告者”,不是没有法,而是公民素质问题。何况政治上的诬告由来已久从未处理过。
ruya 发表评论于
现在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装行车记录仪,也不是以后要不要施救,而是必须对讹诈之人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NND,每次都不了了之。
Mr_Anderson 发表评论于
非常有趣的是,每当有这样的事发生,讹人的人总是被轻描淡写地骂两句,就完了。 不符任何责任。
大家对事情的各个方面议论纷纷,但就没有想到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对讹人者给与严厉处罚。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生活在黑社会里真的不容易。
公道者 发表评论于
最好的办法是只打急救电话,一方面不被赖上,另一方面因为如果下车救,你不是专业医生,你动伤者可能造成二次伤害。
louispipi 发表评论于
良心大大滴坏了,救了你还讹诈人家,太他妈没良心了。这种人就不应该救。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正想问,中国政府为什么不采取这样的措施?这样做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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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paladindancer 发表评论于
后台关系硬的就直接压死 不能让这些人太猖狂
coalman 发表评论于
设立诬陷或者讹诈罪可能被有权有势的贪官利用?
Moon_cake 发表评论于
那个喝醉的人, 做的啥事呀, 让人恶心, 难怪没人做好事
若平 发表评论于
中国大陆人没事即可,有事了,就要拉别人下水垫底陪伴自己一同遭殃。
·八戒· 发表评论于
中国必须立法惩罚巫告者,否则,巫告没有成本,必然导致好人受屈。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已经见怪不怪了。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制度不健全的结果。活在这种社会里面,你只有变得冷漠一些,心硬一些,
孤岛白云 发表评论于
现在中国讹人的事情越来越多,人心倒了,难扶起。
孤岛白云 发表评论于
冷漠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爱心应该用在正事上。
老爷们 发表评论于
我前后都有dash cam 好多年了。买质量高的,HD的,起码100刀以上的。就算没遇上事,有空自己调出来看看也很有趣,尤其是去外地旅行后。
abraham007 发表评论于
当时被撞的人神智不清,有可能会误以为下车来问他的就是肇事司机
--在我看来,此人必须为类似的“误以为”付出代价。
--1234567-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不立法,狠狠惩处这样一类混混?这些家伙犯罪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做这类坏事几乎没有成本。
X723 发表评论于
反正举國上下越賴越發達.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不会是广告吧,反正大家都要买记录仪了。

就算没有记录仪,警方也可以根据擦痕判断真伪。
pdntran 发表评论于
不要息事寧人,姚钰該對傷者控以誣告罪。新聞記者也應公布誣告者的姓名。
9月 发表评论于
当时被撞的人神智不清,有可能会误以为下车来问他的就是肇事司机
1passby 发表评论于
讹诈在中国居然没有罪!
9月 发表评论于
看样子在中国买车前后都要装摄象头
wolfkiller8 发表评论于
“你是好人会有好报 ”,哈哈哈,真是苦笑不得的双重标准啊,

如果相信好人有好报的因果理论,为什么不相信坏人有恶报?
扯乎扯乎 发表评论于
新法律实施了,诬陷要定罪。
lanxf126 发表评论于
诬告应该入罪吧
crazybean 发表评论于
摔倒的行人中,有多少是好人?
y10601 发表评论于
"道德"本来就是用来绑架思维以致行为的东西. 跟老子的"道德"哲学完全是两回事.
学习旅 发表评论于
坏人变青了!!!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不信邪
湖说 发表评论于
天朝太需要个讹诈罪, 目前讹诈别人的成本太低了。其实当事人,不应该过早说有行车记录仪,看看他能如何表演。
周8皮 发表评论于
这种渣人,救活了也是浪费粮食危害社会。早死就是他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陽光美地 发表评论于
什麼人性?
analytical 发表评论于
报警啊,一个主播能救什么人啊。
User_Long 发表评论于
这种人,应该抓起来,送到坦克部队用坦克碾死,顺便也让部队练胆子。废物利用,挺好。
wxc1414 发表评论于
這種混帳東西,乾脆讓車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