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某国搞鬼?中国裁判遭国际滑联禁赛2022北京冬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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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平昌冬奥会以来,国际滑联和中国方面的摩擦日趋剧烈。

先是中国方面以修整场馆备战2022北京冬奥会为由,停止举办2018-2019赛季国际滑联名下的赛事;转眼国际滑联就把五项中国“退回”的赛事中的四项分配出去。



而现在,轮到国际滑联出招——

6月19日,国际滑联在官网上公布了两项处罚决定:

NO.2173:禁止黄峰单双人、冰舞ISU裁判资格一年,单双人国际裁判资格一年;

NO.2174:禁止陈伟光单双人ISU裁判资格两年,冰舞国际裁判资格两年,同时不允许陈伟光参与2022年北京冬奥会裁判执法。



根据国际滑联公布的处罚原因,及给出的附件,ISU声称上述两名裁判在平昌冬奥会期间,在执裁判罚上,存在对本国运动员的偏向,以及对部分其他国籍的运动员的打分存在“压低”。



然而,虽然国际滑联公布的证据,或许可以证明两位中国籍裁判确实存在对本国运动员的“偏爱”,但这种偏向性普遍存在于几乎每一个裁判的判罚,就如同日本的裁判偏爱羽生结弦,俄罗斯的裁判偏爱梅德韦杰娃一样;除非在比赛中杜绝同国籍裁判,否则这种执裁倾向是根本无法在比赛中杜绝的。



再者,所谓“对部分其他国际运动员打分偏低”,也绝不是处罚裁判的正当理由。如果裁判对选手的打分与其他裁判不一致,但仍然在正常波动值范围内;国际滑联却因这样的打分对裁判进行处罚,一定程度上,这将影响到裁判打分的多元性——每个人的欣赏角度和审美都是不同的,这就是裁判打分的意义所在。

如果对此进行判罚,那么国际滑联不如直接让AI对录像进行打分,以此保证绝对的公平——当然,这必将导致花滑的技术革新从此停止。



而且,国际滑联这份对裁判的处罚决定也是相当莫名其妙:

第一,时间上,平昌冬奥会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相关的处罚决定早就下达,如今的“追加处罚”下达时机,难免让人怀疑国际滑联的动机;

第二,本次处罚名单上仅仅只有两名中国裁判,其中的“倾向性”也让人怀疑。尤其是,中国对国际滑联的质疑,起因就是国家滑联旗下裁判在平昌冬奥会上的不公正判罚。



综合来看,任谁都得怀疑,这是国际滑联针对中国方面停办2018-2019赛季国际滑联旗下赛事的直接报复——而这种针锋相对的做法,其思维上更接近于东亚文化圈的做法。所以,我们不妨可以大胆猜测,开出这份罚单的国际滑联官员,大概来自于哪个国家。